本报讯(记者
杨曦)8月27日,六安开发区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有群众举报称经济技术开发区312国道南侧二手车市场,长期建设猪舍养猪,猪粪便直排附近鱼池;污水通过堤坝长期渗透至淠湾干渠”,六安开发区环保办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后得知,群众举报所称养猪场系我市某公司在其二手车市场内将临时工棚改建养殖梅花鹿作为观赏,非群众举报所称养猪场,养鹿场养殖梅花鹿约100头。
据了解,六安开发区环保办在日常排查中已发现该反馈案件情况,并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在禁养区养鹿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在10月底前停止养殖,养殖场自行关闭。
开发区工委、管委对信访件整改高度重视,11月3日,开发区环保办、村居委及杭淠湾社区相关人员,来到现场核实,附近并无养猪场,且梅花鹿已经搬迁完毕,未发现污水渗透至杭淠干渠现象。11月5日,开发区管委、市农委再次到现场核实情况,确认梅花鹿已经搬迁完毕。11月13日,开发区工委、管委主要负责同志现场督查整改情况,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信访件按期整改到位;落实属地责任,举一反三,确保类似情况早发现、早处理。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经全面完成“两断三清”,养鹿厂的水槽、食槽及栅栏已拆除,并承诺不再从事畜禽养殖,附近水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开发区今年首件信访举报问题按期完成了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