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婷
古代,私塾先生手拿戒尺,学生稍不听话就得挨板子、罚跪,这样的体罚在现在当然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现在提的是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实际上,我们这一代人小时候可能都被打过,依然记得,自己上小学的时候,在家里削了一根小棍子,带给老师做教棍,当然也被打过手心,那个时代不一样,并未觉得有何不妥,相反,非常感谢老师,今日的规矩意识与那时老师的严管是分不开的。
当今,很多父母都是大学生,为什么连自己读小学的孩子也教不了?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父母当自己的子女是掌上明珠,百依百顺,不舍得打骂,结果呢?孩子恣意妄为,稍有不如意便恶言相向,骂不得、说不得、批评不得,一点挫折就接受不了。现在都说鼓励孩子的自信心,赞扬他,鼓励他,这是对的,但是不能过度,任何事情都过犹不及,社会不是绝对公平的,各种竞争是残酷的,在毫无惩戒教育下的孩子将来进入社会,他面临的反差足以把他摧毁。
孩子犹如一棵树,除了阳光、雨露、温度、土壤,还需要有人修枝剪杈,这样的树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我们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懂得为自己的过失负责,感到一种责任。一个能承担责任的人,才是完整的人。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当然,我们也应该把握“尺度”,惩戒不等于体罚,惩戒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行使惩戒权,少数人认为惩戒就等于惩罚,甚至等于打学生,就会简单粗暴。只用教育惩戒而抛弃教育引导,就会适得其反,也就失去了教育的真正意义,惩戒就变为体罚,就会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惩”是为了达到“戒”的目的,要让教育惩戒成为学生感悟人生真谛的奋进力量。同时,要使惩戒有效、规范,教师的教育素质本身也应提高,要处罚和鼓励相结合,孩子更能接受,教育效果更好。
因此,大可不必将教育惩戒视作洪水猛兽。教师手中的“戒尺”既是戒自己也是戒学生,把握好尺度才能让教育惩戒更有温度,体现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