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定 记者
储著坤)“我在外面玩,突然看到新闻媒体报道我在舒城县犯的事情,一下子什么心情都没有了,就想着赶紧回来了结这个事情。”10月5日,违法嫌疑人江某从外地赶到舒城县,如释重负地对办案民警说。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9月28日,经舒城县水利局移交案件,城南派出所民警迅速查清了俞某损毁公共设施一案,对利用挖掘机在杭埠河埂进行开挖采砂以牟利的违法行为人俞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而同伙江某涉案在外,试图躲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舒城县公安局宣传中心迅速收集该案题材,新闻媒体积极跟进报道,一时间得以迅速传播和扩散,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在外地的江某看到相关报道后,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内心惶惶不安,顿时没了心情游玩。迫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在外旅游的江某取消了行程,主动前往舒城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到案接受调查,对其雇佣和指使他人损毁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表示悔过和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罚。当天,舒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江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