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第二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人社秘[2018]135号)规定,自2018年4月25日以来,经过宣传发动、报名推荐、材料审核、组委会评审等环节,评选出胡权等15名六安市第二届“创业之星”,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止。
凡发现入选“创业之星”候选人有下列情形:
存在有偷、逃、骗、抗税或逃废银行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良记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治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请拨打举报电话:0564-3376087、0564-3376093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