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让“纪法在线”戒“处分白条”
“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直接服务群众,一旦违纪违法,侵害的是群众的利益。监察体制改革后,行使公权力的村干部也是监察对象,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就是要向他们传递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改变以往一些基层干部对处理处分认识不够,感受不深的情况,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处理处分绝不是‘一纸文书’……”该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健在接受采访时道出了开展“镜鉴行动”的初衷和意义。
为真正发挥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该区紧扣“以案促改”,形成独具特色、环环相扣的“警示教育链”,重点把好“四个环节”:宣布强警示,通过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通报违纪事实,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交流解心锁,执纪审查人员与违纪人员深入交流,以情感人,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进行“违纪者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时刻自警自省;剖析释疑惑,执纪审查人员现场进行“执纪者说”,有针对性地指出案发单位存在的制度疏漏,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跟踪查实效,区纪委监委对案发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全区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督“盲区”,找准“病灶”,靶向治疗,并提出建议,出台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人生病,大家防病”已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既“猛药去疴”又“良药长补”
“感谢组织上没有放弃我,受处分后,纪委的同志多次找我谈心谈话,开导我,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接下来我会全身心投入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期望。”处分期满后被任用为该区新安镇党委副书记的李明说。
为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裕安区延伸警示教育后续,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特别是受到轻处分的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通过谈心谈话、定期回访,使他们正视处分,卸下心结,放下包袱,重新投入工作。
“‘惩’是为了‘治’,对于受到第一、二种形态处分的大多数党员、干部,我们不是‘一处了之’,而是通过与其所在单位互动、与其本人沟通的方式,让他们知错纠错,回归‘初心’。”裕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健介绍说。
“明镜鉴形,美恶必见”。通过不断探索创新警示教育机制,该区将警示教育延伸到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后续教育环节中,植入到党员干部的成长过程中,强化严管与厚爱、惩戒和挽救的有机结合,初步实现“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四位一体的综合效果,充分发挥了审查调查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