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医保 步步暖心——我市密织医疗保障网阻断因病致贫路
朱业江 本报记者 储勇
62岁的李文友(化名)是金安区木厂镇桂花村的一名普通的非贫困居民。前不久,他因患主动脉动脉瘤住进了安医大第一附属医院。1个多月后病情好转出院,他从家人口中得知,共花掉医药费达29.58万元。虽然通过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了其中的22万多元,但个人还需自付7.6万元。一想到这场病花掉接近8万元,拖累了家庭,李文友忧心重重。没想到,他的家人在去了区医保中心后,给他带回了一个好消息。
原来,李文友的家人在金安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那里得知,近期出台的《金安区补充医疗保障实施方案》,专门针对像李文友这样有大额医药费用支出的非贫困户患者推出了补充医疗补偿待遇,按照补偿标准,李文友自付的7.6万元还能再报销约3.6万元。这样一来,他个人自付就只有不到4万元了。得知这一消息,李文友高兴地说:“这个政策真是暖心!”
我市是全省贫困人口最多、分布面积最大、扶贫任务最重的地区之一。而大额医药费用支出是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因。“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市人社局副局长程耀全说,在近年来健康脱贫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刚脱贫的贫困户及普通群众被猝不及防的重大疾病“重锤”击倒,将全家拖入贫困境地不得脱身的情况。“这促使我们思考,如何在对贫困户进行健康扶贫兜底的同时,对广大参保群众进行更加有效的医保政策帮扶,让他们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没有顾虑地前行,不再担心因病致贫。”
怎么办?程耀全告诉记者,聚焦点放在了减轻普通参保群众重大疾病经济负担上。具体而言,就是通过统筹医保基金,建立健全基本医保,对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项政策提标,提高他们的实际报销待遇水平。与此同时,我市要求各县区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并引导支持县区在市级医保政策基础上“提档”,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特别是患重大疾病人员的医药费负担。
今年初,金安区率先出台《金安区补充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该政策惠及除享受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人员外的全区城乡居民医保的乡镇所有户籍人员、涉农街道原农村居民和街道低保人员。该区医保中心主任李安国说,制定补充医疗保障方案,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健康兜底保障机制,防止普通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发生。
据李安国介绍,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在省内医疗机构就医只要年度内合规个人自付医疗门诊费用超过1万元、住院费用超过2万元的,均可享受额外报销。“门诊部分,个人自付累计达到1万元,超出部分报销70%,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为1万元,慢性病病种范围内的封顶线为2万元。住院部分,个人自付达到2万元的,超出部分实行分段报销。其中,2万元以下费用段报50%,2-5万元段报70%,5万元以上报90%,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20万元。”李安国说,政策自1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6月底,享受该政策人数已达130人,支出费用100余万元。
为了改变群众“辛辛苦苦奔小康,得场大病全泡汤”的命运,今年叶集区也出台了文件,决定投入500余万元财政资金,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购买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对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支出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后,实行“1579”再补偿。即: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对超过1万元的部分,分段给予再补偿。0-2万元再补偿50%,2万元-5万元再补偿70%,5万元以上再补偿90%,年度再补偿实行20万元封顶。据叶集区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1579”再补偿政策保障对象为该区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中包括新生儿落地参保人员。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对六安来说,让广大群众在奔向小康的路上不再为‘病’所困,是精准扶贫盘活全局的棋眼。”市人社局局长王永峰说,目前,我市的人口大县霍邱县也正在酝酿出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60”政策,届时该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群众都将成为受益者。“各地陆续出台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障政策,进一步织密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网,相信今后我市广大群众都有望摆脱‘辛辛苦苦奔小康,得场大病全泡汤’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