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鲍国 记者
沈春)日前,舒城县公安局山七、高峰派出所在开展巡逻防控中,联合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刑事拘留两人,有力打击了恶意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6月25日夜间,山七、高峰派出所两所民警联合开展巡逻工作,在巡逻至山七镇大河沿村时发现两名男子驾驶电瓶四轮车形迹可疑,遂当场进行盘查,在盘查过程中民警查获电捕鱼器两组,杂鱼数十斤。民警怀疑二人极有可能在大河沿村附近的晓天河流域进行电捕鱼非法活动,当即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审查。
通过大量的政策宣传和法律教育,犯罪嫌疑人汪某松、汪某根二人如实供述了非法电捕鱼的犯罪事实。原来,犯罪嫌疑人汪某松、汪某根商量一起至附近晓天河搞点野味。商量妥当后,二人分别携带电捕鱼器至舒城县晓天河流域山七镇大河沿村段,当晚在晓天河流域二人共捕获杂鱼40余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