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珊珊)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力度,切实解决计生特扶对象家庭的实际困难,自今年起对全市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象扶助金进行提标。
按照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提高并统一全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自今年起,在原有扶助金的基础上,将我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发至4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增发至500元,增发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承担。特扶提标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已建立的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一年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账户,并予以标识。符合条件的对象户凭有效证件到代理发放机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