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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进)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时限,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记者日前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入河排污口登记建档、标志牌设立、完善审批手续已全面完成,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中。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加强监督管理,对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市环保部门前期排查情况,全市共核查登记入河排污口199个,其中规模以上53个,规模以下146个。应完善审批手续131个,需采取工程整治措施的入河排污口68个(含3个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据悉,部分入河排污口设置主体对于整改工作认识不足,配合不积极、不主动、不愿按规定申报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同时,入河排污口整治,主要是采取新建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等工程措施,需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整体进程较慢。
针对整改意识不到位、工程进度滞后等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目前,我市加大整治工作推进力度。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入河排污口整治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整治。截至目前,需采取工程整治措施的入河排污口68个,已整治完成46个,未完成整治任务的22个入河排污口均已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限,其中违规设置的3个入河排污口,依法取缔1个,剩余2个正在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