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非财政资金采购项下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合作,深入拓展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在加强对中小企业授信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提升我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市场竞争力,特制订本产品。
本产品所指“中银招标通宝”业务,是指通过与安徽省内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政府设立招投标平台以及央企/省属国有企业组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部招投标平台合作,以非财政资金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协议》等为依据,为借款人提供履行中标项目合同融资支持的授信业务
一、借款人准入条件
(一)符合我行中小企业信贷工厂客户授信基本准入标准,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信用等级在BB-(含)以上;
2、参与公开招投标采购2年及以上;
3、以往公开招投标采购履行过程中合作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履约记录。
(二)公开招投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中,借款人须为直接中标人;公开招投标采购工程类项目中,借款人可为总承包人(中标人),也可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法分包人。
二、融资中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履行地或实施地隶属安徽省内。
(二)项目已依法在安徽省内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政府设立招投标平台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单位组建内部招投标平台,履行公开、合法、合规招投标程序。
三、授信期限
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且应与招标《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相匹配,覆盖招标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一)依据货物类和服务类合同发放的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项目合同约定履约完毕时间之后三个月;
(二)依据工程类合同发放的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之后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