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于2018年5月18日作出裁定,受理被执行人安徽凯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凯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凯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止,工作日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东城路与佛子岭路交口五星汽贸三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64-3635459、13866188784)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安徽凯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