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迪)5月16日,一辆车牌号为浙AV02**的黄牌依维柯客车沿皖西大道由东向西往淠望路口缓缓驶来,引起了正在路面疏导交通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的注意。
民警立即向前将该车引导至路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驾驶员杨某持A2驾驶证,行驶证上显示车辆类型为中型普通客车。车窗遮挡严实,民警当即要求驾驶员杨某打开车门,杨某神色慌张起来,支支吾吾的半天不愿打开车门,最后在民警的强烈要求下,杨某被迫打开后车门,民警发现车内没有一个乘客,车内的座椅也被拆除,里面装满海鲜。
在交警的追问下,杨某对私自改型、违规载货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杨某将所载的海鲜食品转载,消除安全隐患。
据杨某介绍,因为货车进入市区要受交通限制和约束,他们一些拉货的车主为方便,将中型客车拆掉座椅而变成拉货客车。对此,民警向杨某指正:客车载货,属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出厂的客车,其设计的载重量和货车是不一样的,用客车载货,很容易造成超载。而且不少车主为了多装货物,将车厢中的座椅拆掉,破坏了车辆原有结构,产生了道路安全隐患。
面对民警耐心的教育,最终杨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甘心接受处罚,表示以后不会犯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