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迪)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路口行人等候及非机动车停车秩序乱的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以“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大队主要领导在认真听取中队工作汇报后,决定以市区梅山路与皖西路路口为示范点,通过施化“禁止越线、行人等待区”等标线标识,进一步规范路口交通秩序,效果初现。
“行人在等红灯时应该在哪里等?”这个问题对于交警来说“不是问题”,但在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那里得到了“还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不知道在哪里等”、“只要车子碰不到,在哪里等都可以”等众多“答案”。这样等红灯明显不符合规定,既妨碍右转弯车辆通行,也不安全。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从该条例中可知没有进入人行横道的(及斑马线)的行人等红灯的位置应该在人行横道的(及斑马线)的两端外侧。但大部分交通参与者知道没有那么具体,交警或劝导员在管理过程中要想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把问题讲清楚,即使讲了半天,行人一时半会也难以明白。行人在下一次等红灯时还会“重复昨天的故事”,交通秩序难以有质的提升。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充分借鉴外地管理经验,并结合辖区路口实际情况,通过在路口斑马线及非机动车道两端施划醒目标线,配以文字说明,加上执勤民警和劝导员反复管理劝导,取得了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