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辰)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2018年,我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64个,新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含货币化)20143套,基本建成16634套。
据悉,为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我市坚持棚户区改造会商机制,切实做到项目、土地、资金、征收、单位、责任、监管、督查“八落实”。截至4月底,全市共完成新开工棚改安置房(含货币化)8676套,开工率43.07%;棚改安置房基本建成10767套,完成率64.73%,开工率及完成率均位于全省前列。推行产权调换和货币安置、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棚户区改造模式,在原有产权调换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标准;在安置房建设中,重启政府自建安置房和政府购买安置房等多种安置方式;在市本级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创新提出城区征迁工作包干办法,理顺征迁与安置“两张皮”问题。通过争取补助资金、财政预算安排、融资贷款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用足用活国家信贷优惠政策;加强同国开行的对接联系,及时启动2018年市本级棚改融资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就融资贷款中涉及的各类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