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17年6月12日(2017)皖1502执4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要求撒销袁东所有的位于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南区10号楼605及605-1室的《房地产权证》(证号:311590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同意撤销上述不动产的权属登记。如有异议,在见报15个工作日内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出。
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