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盈娣)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我市已从今年4月1日起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此次政策出台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预计我市一般工商业用户可节约年用电成本2200万元。
根据新政,我市降低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目录电价,在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2分。同时明确,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与大工业用电类别统一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其中,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原一般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合并后的单一制或两部制目录电价;315千伏安以下原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合并后的单一制目录电价;原大工业用户执行合并后的两部制目录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