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3.15”投资者保护专项宣传防非案例
(四)主持嘉宾扮黑嘴 股评节目套路深
一、案情摘要
2017年,证监会查处了两起抢帽子操纵市场案。案件中,廖某某及朱炜明均借助著名财经节目《谈股论金》的高人气、高收视率影响投资者,从事抢帽子操纵市场行为。其中,廖某某作为《谈股论金》的节目主持人,在其博客、微博中广泛运用其主持人身份推荐各类股票,受到大量投资者关注和追捧,而朱炜明直接以嘉宾身份在《谈股论金》节目中荐股,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和个股市场走势,两人均在荐股后从事反向交易,获取非法收益,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对涉嫌犯罪的廖某某移送公安,对朱炜明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朱炜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朱炜明违法所得约452万元,并处以约1358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风险警示
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媒体人士等非从业人员在发布荐股言论和观点时,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自身职业操守,宣传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切勿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加强自我保护,网络荐股鱼龙混杂,投资者须擦亮眼睛,坚持独立思考和判断决策,提升信息真伪的辨别能力,切勿轻信所谓专家的“股评”或荐股,避免落入不法者精心编制的圈套。
(五)警惕原始股诱饵 防范非法传销
一、案情摘要
近年来,北京某公司及其集团公司通过各省、市级代理公司,叫卖OTCBB(美国场外柜台交易系统)挂牌公司的原始股,且称即将转板纳斯达克上市。销售代理表示回报以几倍、几十倍计算,即使项目三年内没有上市,该公司也会退还本金及10%违约金。赵某等人打着上述集团的科研项目即将上市的幌子,以给投资人配发原始股权为诱饵,在欢喜岭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吉林市、东丰县、东辽县进行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发展9个层级,共计51人,非法获利人民币3.4万元。结合赵某其他违法行为,辽宁的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二、风险警示
目前,一些公司以即将上市为噱头,利用“原始股”、“转板”为幌子虚假宣传,以传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在异地实施违法行为,使投资者难辨真伪。在此,提醒投资者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当难以准确辨别投资信息真伪时,可向经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或当地监管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妥善收集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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