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夏冬 记者
储勇)嫌打官司讨债麻烦,便想到找要债公司代劳,不曾想要债公司要回了钱,也变成了“老赖”。万般无奈下,王某只好将要债公司告上法庭。近日,裕安区法院新安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张某因买卖货物欠下王某8万元货款,王某多次催要未果,王某又担心打官司繁琐,便经朋友介绍找到一家要债公司,委托该公司代为追讨欠款。该公司指派袁某以王某的名义向张某讨债。袁某自作主张地给该笔欠款“打折”,让张某仅付5万元就算清偿了债务。王某知晓后,虽心有不甘,但想想还是“见好就收”,就让袁某从5万元中扣除劳务费,把剩下的返还给自己。可谁知袁某百般推脱,始终不肯退还。无奈之下,王某只得将讨债公司和袁某告上法庭。
庭审中,被告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判,判令讨债公司和袁某立即偿还债务,但到了执行阶段,却发现袁某名下什么财产也没有,人也找不到,所谓的讨债公司也只是个“皮包公司”。
据悉,新安法庭近年审理多起类似案件。法官特别提醒,有了债务纠纷,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委托他人讨债有风险,极易引起新的纠纷,别让合法债权出了“狼窝”,又落入“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