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尚流
全国文明城市既是一个响亮的荣誉称号,也是一个城市形象、品位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仅仅是追求一块“牌子”、一项荣誉,更多的是通过这些载体,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不可否认,在我市争创全省文明城市过程中,文明理念已深入千家万户,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只有每个市民都参与到创城活动中来,城市的文明程度才会得到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才会有最广泛的基础和保障。如果每个市民的文明素质都能提高一小步,那么我们城市的文明状况就会提高一大步。
然而,现实中,总有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文明创建认识不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存在怕干厌战情绪,缺乏耐力和韧劲。少数市民群众对创建冷眼旁观,无动于衷,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乱停乱放、乱贴乱画、践踏花草、破坏绿化、侵占或故意损坏公物等现象时有发生。之所以这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部门和群众在创建工作中坐到了“旁观席”。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不是一句口号,我们要投身其中,不当旁观者。创建文明城市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市上下共同承担的职责。对市民群众而言,少数市民对文明城市的旁观和漠视,要引起足够重视。因为,一座城市犹如一个家庭,每一位市民都是家庭成员。创建文明城市,既是在美化“家庭”,也是对全体“家庭成员”文明素质的一次检验。我们应当树立与城市同兴衰、共荣辱的意识,把自己作为城市的一个“窗口”、一张“名片”、一个“品牌”,时刻不忘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共同维护六安形象。只要大家真正把城市当作自己的家来爱惜、来建设,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能形成合力;只要大家少讲一句不文明的话,少做一件不文明的事,就会少一份不文明的因素,城市的文明程度也会提高,逐渐形成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不做旁观者,还要对不文明行为敢于批评,敢于曝光,敢于制止,形成创建的正能量。要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不文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激发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责任意识,让不文明行为有所收敛,让文明成为一种意识、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都是主人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