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讯(柏运初)新春伊始,舒城县全面实施《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我县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从新建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工业化三方面加快绿色建筑推广步伐。
《通知》要求,今年舒城县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
根据《通知》要求,舒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进绿色建筑应用将着重把好四个环节: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关,新建民用建筑,财政性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公用建筑不按绿色建筑设计不发施工许可证;材料准入关,建筑使用节能材料必须取得省、市部门颁发的产品推广证书,烧结类新型墙体材料实行一项目一备案制度;中期检查关,加强节能工程中期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竣工核验关,项目单位不按节能验收标准进行建设的,且节能工程竣工验收专项备案核查不能通过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