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储著坤)2月28日,记者从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这一功能3月1日正式启用。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介绍,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一个驾驶人名下最多备案三辆非本人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但用户历史累计绑定的机动车不得超过备案的数量。“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注册后可绑定非本人的机动车违章处理,限制于非本人的三辆机动车,处理违章仅限于六分以下的可以在“12123”APP平台,罚款限于200元以下。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方便,减少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交管12123”APP平台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而驾驶单位车辆、租赁车辆、出租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须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