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春)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1-12月份我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指数为0.729,达到考核要求,我市大别山区水环境已连续四年生态补偿指数达到考核要求。
据了解,2017年度,我市下达了实施第三批生态补偿资金项目数30个,总投资1.65亿元;组织完成了第四批94个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估算总投资3.57亿元,待批准后下达实施。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共下达实施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三批次共107个项目,已有33个项目基本建设完成,其余项目正在稳步建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