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法院“五强化”落实司法责任制

  本报讯(张树光)舒城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安徽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总体目标,积极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强化裁判权限制度建设。发布《关于司法改革过渡期人员定岗定责的通知》,明确规范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自的职责、权限,真正落实“谁审理,谁裁判”;构建裁判文书签发管理机制,贯彻“谁裁判,谁签发,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截至8月底,舒城县人民法院收案6060件,结案4857件,所有裁判文书均由合议庭审判长或独任法官签发。

  强化法官会议咨询作用。组建刑事案件、家事审判等八大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截至8月底,专业法官会议召开16次,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有争议的案件36件。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全程记录,并经参加会议的法官签字确认,留存备查。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召开审判委员会5次,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仅有8件,而去年同期召开审判委员会22次,讨论案件29件,同比分别下降77.27%、72.41%。

  强化监督管理界限划分。明确院庭长的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职责、程序,确保管理监督规范有序、留痕可查。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审判管理办公室对院庭长的办案数量进行测算,每月发出通报,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办案任务。鼓励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每季度通报院庭长办案数量以及所在合议庭办案总数、人均结案数量等,并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评。

  强化随机分案公开透明。所有案件由立案庭工作人员根据员额法官的姓氏笔画排名顺序随机分配给具体的承办法官,并将分案结果录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然后再通知各业务庭内勤领取案件,由各业务庭内勤直接将案件分配到各承办人手中。分案过程全程留痕、公开透明,有效杜绝了任意分案的违规操作。

  强化责任保障措施到位。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强化监督作用。构建独立办案保障机制,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筑牢防火墙,为办案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裁判营造良好的氛围。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援助,协调、督促法官权益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受违法追究和不法侵害。

  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下,该院法官办案责任心更强,工作更加细致规范,审判质效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26%,同比上升7.82%;结案率80.15%,同比上升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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