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政府职能怎么转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群众办事的重要平台,也是政府为民服务的窗口单位。在具体工作中,政务服务人员要把“为民”作为服务的价值追求,贯穿于转变职能、做好保障的各个方面,切实强化“四种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强化宗旨意识。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身份特殊,其言行不同程度地代表政府形象。因此,要把践行党的宗旨同自己工作和言行紧密联系起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锤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要虚心听取群众心声,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向群众学习,认真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以热情相待、温言以对,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强化法理意识。“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政务服务人员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律办事。要严守工作纪律,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要引导人民群众依照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可依,合法合理。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科技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有的放矢的开展具体业务工作,增强政务服务吸引力和感染力。
强化履责意识。要建立政务工作权力清单,明确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梳理办事流程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要把心思用到干好本职工作上,把精力用到业务水平提升上,把功夫下到服务人民上,努力提高自身工作实践能力。要把握工作思路,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做好上情与下情的结合。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运用和管理,丰富与群众联系沟通、互动交流的载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最大限度地让办事者满意。
强化廉洁意识。作为一名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以敬畏之心对“权”,以淡泊之心对“位”,以律己之心对“利”,坚持用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监督作为一种内在的自我需求,把监督视为人生的“防火墙”和“防腐剂”,从思想上真正欢迎监督,行动上真诚接受监督,不在权力面前失足,让群众的监督成为廉洁为民的重要动力。
(作者单位: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