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芳 记者 储勇)男子蒋某购置赌博游戏机供他人赌博,受到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还继续大量购置赌博机牟利。舒城县法院一审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扣押的捕鱼机两台、老虎机5台、百家乐1台以及违法所得款1.0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查,2016年5月、9月份,被告蒋某从浙江购买捕鱼机、老虎机、百家乐等10台电子游戏机,放置在舒城县五显镇街道租住屋内供他人赌博,直至2017年1月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其中8台游戏机共计27个操作单元(其中两个操作单元损坏)具有退分、退币功能,系赌博游戏机。另查明:2016年3月份,蒋某在五显镇街道租住屋内,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老虎机”1台供他人赌博,同年4月17日被民警查获并被罚款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曾因设置赌博游戏机受到行政处罚,但仍不思悔改,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上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