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度“两评议一考核”办法出台参与“电视问政”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首次纳入市直单位效能建设考核
本报讯(本报记者)日前,六安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印发了“两项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2017年六安市直单位效能建设考核办法》。与2016年考核办法相比,今年对考核对象、内容、方式、加减分因素、考核程序均做了修订完善。
2017年六安市直单位效能建设考核对象在2016年基础上有了较大调整,分为一类、二类和垂管单位,将市农科院单列,新增加了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六安电大、六安技师学院、六安一中、六安二中、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六安开发区、市示范园区和市水文局。市国土局今年划入了垂管单位进行考核。
市直单位效能建设考核内容方面,根据市委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的2017年度党建和发展考核目标体系及市委、市政府年初的工作部署,考核各相关单位落实和完成情况;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2017年还首次将参与“电视问政”情况及针对“电视问政”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直单位效能建设考核。
加减分因素方面,机关作风效能受到市效能办通报表彰的,每次加0.5分,对照发展考核目标内容和党建目标内容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初工作部署进行督查,完成情况较好,受到市效能办通报表彰的,每次加1分。电视问政后,按照相关责任单位制订的整改方案进行督查,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受到市效能办通报表彰的,加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加2分。未按要求参与“电视问政”活动的,扣所在单位2分。电视问政后,整改工作未按序时进度进行整改,市效能办予以通报批评的,扣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扣4分。市直单位在履行工作职责或执行工作任务中,因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经查属实的每次扣3分。被《效能追踪》曝光的,根据曝光人次每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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