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换得一泓清流——我市推进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侧记
本报记者 康家佳
“过去经过淠河总干渠,多少都会看见漂浮物、生活垃圾,现在时常见到有人清淤,听说还实施了淠河总干渠截污工程,能看到水质变得越来越好,相信这些举措能保障我们和合肥市民的饮用水源安全。”傍晚时分,漫步在九里沟水利文化公园,曾生活在附近的市民李庭齐清晰地感受到淠河总干渠水质的变化。促成这一变化,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功不可没,而所有涉水的工作推进都可以视为生态补偿的一部分。
君住长江尾,我在长江头,同饮一江水。2014年11月,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出台了《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并于次年4月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承担”的原则,以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通过设立补偿资金,对流域上下游地区经济利益关系进行调节。我市原则上每年向下游地区提供不低于3.2亿立方米的供水量,为了保证下游合肥市民的饮水,两年多来,我市稳步推进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水环境生态补偿赏罚分明
淠河总干渠源自佛子岭、磨子潭、响洪甸三大水库,水流经市区并通过罗管节制闸流向合肥市,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作为跨市界考核断面,罗管节制闸设置了自动水质监测站,每个月,合肥市和我市的环保监测人员都会来到这里,共同提取水样后分别带回,进行水质监测,其中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4个指标的检测值,关系着4000万元资金从哪个市的“腰包”里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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