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非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公办学校开发,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高等教育学校。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5000万元。
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使用期最长为1年,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固定资产贷款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
贷款用途:满足学校正常运营过程中周转性或临时性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学校扩建、改建、装修、教育教学设施购置等用途资金需求。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固定周期结息、按还款计划表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