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廉细胞” 杜绝“微腐败”——霍邱县邵岗乡推行阳光村务监督侧记
张正武 韩彦儒 本报记者 徐有亭
春风拂面,树木披绿。记者一行在城西湖畔的霍邱县邵岗乡采访时,切身感受到该乡在推行阳光村务监督之后的变化。“你的家庭情况符合申请城乡居民家庭生活最低保障户的条件,我们复核后会按阳光低保程序进行操作办理。”62岁的陈长选在生活中是个热心人,自从前年担任霍邱县邵岗乡邵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后,就尽心尽职地担起了“监督员”的角色。
近年来,邵岗乡党委推行阳光村务监督工作模式,将监督机制运作在村务民主管理中,推动了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有效促进了精准扶贫。记者一行在邵岗乡上郢村服务大厅看到前来办事的村民络绎不绝,还专门设立了监委会成员席。村民王连清高兴地说:“我今天来给侄儿办理残疾人生活救助护理补贴,复印资料也不收费,承诺无需跑第二趟,村务监督员周明友告诉我,保证给办好,还开了收条。”
村(街)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中的新举措,在农村一线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拓宽群众参与民主自治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最大限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邵岗乡结合村级“两委”换届工作,同步选拔了一批平日里工作能力强、威望高、公平公正的人员担任村(街)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让他们全力激活村街“廉洁细胞”。
“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我对辖区内居民的家庭情况一清二楚,邻里之间守望相助,但政策之下我们要讲究公平、公开、公正。”陈长选一边仔细核对着申请低保户的资料,一边对记者说。据介绍,村(街)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村(街)两委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进行监督,检查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坚持每季度对村级资金流向、费用开支、村级行政支出等进行公开审核。
“村(街)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在乡党委领导下和村党支部指导下开展工作。”邵岗乡纪委书记何才光介绍:“任务是监督村级事务是否实行‘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是否经过村民听证评议、按流程操作,村(街)干部有无暗箱操作、违规操作,村级各项事务是否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监督委员会在各村(街)设立村务公开栏、公开意见墙和意见反馈“回音”栏,并开设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对村级各项事务进行全面监督,既规范村(街)干部的工作行为,也促进了村级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建立村(街)务监督委员会受理群众信访工作台账,记录整理后及时反馈给村(街)“两委”,使村(街)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村级干部和广大居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我们乡自推行阳光监督机制以来,9个村已全面建立村民办事服务大厅,村务监督委员会办事有场所,监督机制运行有效,村民办事实行‘一站式’服务,缩短了办事时间,提升了办事效率。”乡党委副书记姚晓钰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沓表册。阳光不阳光,关键看群众满意不满意。在该乡坎山村,记者了解到,这个村在没有建立村务监督机制以前,村民为了湖湾地,多人次到省、市、县上访。建立村务监督机制以后,大伙坐在一起探讨经济发展,有效消除了隔阂,齐心协力建设家园。村干部在村务监督下服务村民的意识加强了,上访的村民没有了,村干办事的效率加快了,村干部在村民之间的诚信度极大提升。
“村(街)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落实到最基层、第一线,就是要体现在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上。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务入手,通过行使好监督权、审核权、督促整改权、向上级反映问题等权力,公开透明地解决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杜绝基层‘微腐败’的发生。”邵岗乡党委书记刘开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