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辰)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自2014年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启动实施以来,罗管闸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连续3年达到考核要求。截至目前,共分两批次下达生态补偿资金项目77个,总投资4.01亿元,第三批生态补偿正在启动实施。
据了解,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是我省继新安江流域后建立的首个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制度,为确保生态补偿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实施,我市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2016-2018)》,涉及水源地保护与周边整治、非点源污染防治、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建设等多方面。印发《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规范生态补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明确相关水质监测和考核要求,制订《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建立项目进度报告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安徽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补助资金200万元以内的项目由县区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验收,补助资金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市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