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为躲债法院判决共同还

  本报讯(侯威亚)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借款到期后,夫妻二人为规避债务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被识破后,债主将其夫妻二人诉至法院,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夫妻二人共同还钱。

  朱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通过熟人介绍分两次向原告郑某借款430000元,双方约定月利率1%。后因原告郑某家中急需用钱,多次向朱某催要借款。朱某虽口头答应还钱,但并无实际行动。后来,朱某干脆玩起了失踪。郑某找到朱某的妻子胡某,向其催要借款,此时胡某却拿来一份离婚证,声称其已经与朱某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后全部债务由朱某一人承担。无奈之下,郑某将朱某及胡某诉至法院,要求此夫妻二人共同还本付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被告朱某与胡某目前虽已经离婚,但朱某所欠借款是在朱某与胡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期间所借,属夫妻共同债务。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朱某及其妻子共同偿还原告郑某借款430000元及利息。

 

 选择年月
<2017年4月>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
272829303112
3456789
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
24252627282930
1234567
版权声明:本网尊重知识产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转载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时必须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且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关于版权问题,本网保留依法 追究转载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主办 承办:皖西日报社
皖西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投稿电话:0564-3284422 投稿邮箱:news@lanews.gov.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ICP备06002640号
“3+扶贫”助力“甩穷帽”——霍邱县花园镇精准扶贫工作侧记⊙书香校园悦读青春⊙下符桥镇运用融合思维探索“党建+”⊙夫妻离婚为躲债法院判决共同还⊙城市换树应多听听民意⊙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智扶贫行动在金寨启动⊙霍山县政府采购电子化实现节资提效⊙裕安区完成医保整合首批慢性病鉴定评审⊙鼓楼街道大力推进家风建设⊙椿树镇强化扶贫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