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能享受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辖区内服务人口。
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3.当传染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该如何处理?
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宣传教育。
4、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提供服务时,有哪些要求?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至少保留3年。 (来源: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