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施 焦)3月20日,市政务中心市教育窗口正式受理我市金安区、裕安区、六安经济开发区、叶集区校车使用许可服务事项。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市的校车使用许可是由市政府校车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市公安、教育、交通、安监、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具体由市公安局车管所、市交通局运管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承办审核事项。
为深化简政放权,方便办事群众,优化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市教育局夏跃武局长亲自调研,市局分管领导积极协调,决定从今年3月20日开始,将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六安经济开发区校车标牌办理过程中,由市教育局审批的工作事项从基础教育科转移至行政审批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