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二中 刘思祺
小时候一直吵着嚷着说长大以后要当这要当那,明明前一阵子还吵着要当老师,后一阵子就对医学方面感兴趣,要当医生。是啊,之前的我们就是那么多变。不过现在,这个理想可是我决定了很多年都没变的哦,它就是作家。
至于,为什么要当作家呢?我也不是自夸,但我一直都觉得自己算得上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自己很喜欢看书,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就算爸爸妈妈说自己看不懂的书,我也要硬把它拿过来“研究研究”。小时候,一开始只是觉得书里的插图好看,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或者听别人说什么书好看才看什么书的,看的书也没什么选择。渐渐地,自己长大了,对书的理解也越来越高,如果是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恨不得吃饭也看、上厕所也看、睡觉也看,更恨不得天天看,连睡觉时都把它捧在怀里。《哈利波特系列》我可是看了一遍又一遍哦,这是我向爸爸吵了好久才得到的奖励。为什么我会这样?因为书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读到有趣的地方自己会笑,读到伤心的地方会哭,读到道理深刻的地方自己会慢慢吸收理解。看书看得久了,不知何时心里萌芽出一个想法:当作家。可能是因为书是神圣的,能给人带来快乐,能让人明白深刻的道理,而创造它的人更加神圣,于是我也想做一个那样神圣的人。
有了这个理想之后,我给自己定了一个标准,每天至少要读一小时的书,还要随时积累好词好句好段。看书时,也不能走马观花,要深刻理解,慢慢消化吸收。我每天按这个标准实行,不知不觉,作文越写越好了。
我有时会想,如果我真的成为了一个作家,我应该怎样做呢?假如我是位作家,我会努力写出好的文章来,让人感到快乐,感到书的魅力;假如我是位作家,我会每天读书,争取写得更好,让每个人都读我的书,让每个人都知道读书是多么的快乐,让每个人都明白许多道理;假如我是位作家,我会去找灵感,不断地改进,让人看到更好的书籍;假如我是位作家,我会每天读书品味,不断改进修改,怀着一种我没写好它,就把它全部删除重新写的心理去写每一个篇章;假如我是位作家……
作家,是一个很神圣的职业,他可以给人送去喜怒哀乐,也可以给人送去知识。假如我是位作家,我会努力做好这个职业,让更多人喜欢书、爱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