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盗掘古墓“摸金校尉”进牢笼

  本报讯(方芳 赵婷 记者 储勇)迷看“盗墓笔记”,加入“探险寻宝大队”、“拯宝侦缉大队”QQ群,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群人就此相识,加入了“摸金校尉”的行列,其主犯绰号“大哥”的男子钱某某在逃被通缉后于2016年6月被抓获归案。近日,舒城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钱某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被告钱某某系浙江人,曾因犯盗掘古墓葬罪,于2009年获刑。据其同伙供述,被告钱某某干盗墓已20多年。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中旬,被告钱某某通过网络QQ结识王某(已判刑),提出舒城县境内的古墓葬内有金丝楠木的木椁非常值钱,邀约一起盗掘。王某便通过QQ邀约了杨某、郭某、张某等五人(均已判刑),被告钱某某又邀约了周某、叶某(均已判刑),众人一起来到舒城并购买了铁镐、铁锹、塑料桶、绳子、斧头、锯子、手套等作案工具,对舒城县某地古墓葬进行了数日的夜晚连续挖掘。

  案发后,被盗掘的墓葬经省文物鉴定站鉴定,墓葬年代为汉代古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被告人钱某某于2016年6月1日被舒城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某伙同他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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