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陶)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政府简政放权,市城管局对照去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于2016年底前按要求完成了本部门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目前,相关工作运行正常。
此次调整首先是依法规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依照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省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全面清理、动态调整法律赋予市城管局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取消2项(其中部分取消1项),合并5项为2项,保留12项,动态清理调整后的《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行政审批项目》共15项,已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结合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统一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要求,逐项编制《六安市城管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其次,是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优化权力配置,探索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模式,简化工作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保留审批事项实行流程再造,完善“一站式”审批,规范审批各环节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切实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