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雪彦)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委获悉,2017年,省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棚改安置房(含货币化安置)18528套,其中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60%;基本建成14769套,其中棚改安置房13719套,公租房1050套;2014年前政府投资公租房,2017年底完成分配90%。截至2月22日,全市已开工建设(含货币化安置)3058套,完成率16.5%。
市本级、霍邱县、霍山县、叶集区早在2016年第三季度就着手谋划棚户区征迁、安置等各项前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早见效。根据省市规定和要求,对今年新开工项目要在6月底前开工70%,9月底全面开工。将公租房分配列入“三单管理”,对已竣工未分配的公租房,要求各县区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分配;对未竣工的公租房,要求各县区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交付使用。今年,我市仍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责任、民生工程两项考核,并继续实行月调度、月排名、月通报制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