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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积极启动地方立法工作。牵头成立科学立法专项小组,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制订2016-2017年常委会立法计划。起草六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草案),提请市人代会审议表决。赴省和有关市考察学习立法工作经验,制订六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明确了制订该法规的前期准备、调研论证、组织起草、征求意见等各阶段工作事项和时间节点。组织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对首部实体法的起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了工作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要求市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强化主体意识,健全监督体系,加强责任追究。依法就市树市花作出决定,组织开展六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视察,为我市顺利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做出积极努力。开展档案法和工会法执法调研,提出建议。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审议意见情况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题调研,针对“重刑轻民”思想和民行检察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出建议。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全年收到来信102件、接待来访104批次223人次,对其中的32件信访案件进行了重点督办。
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普法责任制落实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协助有关方面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着力推进代表作用发挥
密切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认真开展集中走访代表活动,联系走访100多名市人大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已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加强代表与常委会工作的互动,全年共邀请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7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200余人次。落实代表活动经费,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认真开展代表风采集中采访活动,重视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经常性宣传。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等重要事项开展集中视察,为市人代会审议有关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会前准备。组织驻我市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题调研报告6篇。组织我市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赴池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学习考察。接待在皖全国人大代表和合肥、宿州等地省人大代表来我市视察调研生态建设和水源地保护等工作情况。
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坚持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制,加强日常督办,适时集中督办,认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坚持把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作为推动政府工作、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取得积极成效。据统计,代表对办理的满意率达95%以上。
着力推进自身能力提升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加强制度和机构建设,制订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和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有计划地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培训。扎实开展扶贫帮困工作。认真开展机关“六项活动”,激发动力、增强活力、凝聚合力。加强与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认真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指导县区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支持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活动。同时,根据市委要求,对中发〔2015〕18号、皖发〔2015〕12号、六发〔2015〕12号文件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全面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答复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有关咨询,为我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积极努力。